南京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2022
南京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202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申报、按季核发。申报补贴的,须提供灵活就业证明,南京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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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条件及标准
(一)就业困难人员。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
对比照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经营者,按用人单位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执行;对比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经营者,按上述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执行。
(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南京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一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
南京籍是指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前户籍在南京;高校毕业生是指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并经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的人员。
二、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延长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补贴可延长至退休。
上述“稳定就业”是指本人被用人单位招用,以及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自主创业的。
享受延长1年社会保险补贴期间自主创业或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补贴终止。
(二)南京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毕业一年内,先自主创业或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不属于上述补贴范围;享受补贴期间自主创业或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补贴终止。
三、补贴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申报、按季核发。
符合申报条件满3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季度末月的最后1个工作日前,携《就业创业证原件,向本人户籍所在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本季度补贴申请,填写《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社区(村)应将申报的资料按季归集存档备查。
申报补贴的,须提供灵活就业证明;在领取补贴期间,申请人灵活就业去向发生变化的`,须向社区报备并提供灵活就业证明。
(二)审核
1、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核实申请人就业困难状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灵活就业去向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符合条件的公示3天;对无有效投诉的,于季度终了后5日内将《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报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2、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对上报的材料予以复查,并对灵活就业情况进行抽查。于季度终了后10日内,将《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报区人社部门。
3、区人社部门对街道(镇)上报的材料予以审核,并进行抽查。符合补贴条件的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录入信息系统。
(三)复核
市人社部门对各区录入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复核汇总,将汇总表报市财政部门。
(四)核拨
市财政部门审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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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十二档,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和标准(见下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缴费时间
采用线上和经办 银行柜面缴费方式的,全月均可缴费;采用委托银行扣款缴费方式的,每月25日—28日为银行集中扣款时间,请在每月25日前将足额保费存入签约扣款的银行账户中。
缴费情况查询及缴费凭证获取渠道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进入“公众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查询并打印社保缴费凭证;
2、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省税务旗舰店,点击“个人服务”事项中的“江苏社保电子票库”(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096/)查询并打印社保缴费凭证;
3、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通过经办 银行柜面打印缴费凭证。
有关缴费问题请致电1236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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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没有全日制工作,只能自己以灵活就业身份缴费的情况下,具体缴费金额:
职工医保:每月交370元,加上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每个月交380元
职工养老:按照最低档次4250元,个人交20%,就是850元(注明: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历史资料整理,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
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实行定额缴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调整为85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我的南京”APP“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模块、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微信“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江苏税务”APP“社保缴费”模块、“江苏政务服务”APP“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模块等线上渠道进行养老保险选档缴费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
缴费方式不变
与银行签有代扣代缴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24日前将足额保费存入签约银行卡中。
此外,每月24日前还可通过以下渠道缴费:
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南京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实时缴费;
“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APP实时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