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要办些什么手续

时间:2024-07-20 09:32:25
辞职要办些什么手续

辞职要办些什么手续

辞职要办些什么手续呢?当自己对一份工作不满意的时候就会想到辞职,当然辞职也是需要提前通知和书面申请、告知的,那么需要做些什么呢?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辞职要办些什么手续吧!

  辞职要办些什么手续1

辞职要办些什么手续?

我国《劳动法》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注意: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辞职要办些什么手续2

想换工作那递交辞工书、等待上司、人事部签字那是必须经过的。辞工书虽递交了但不代表着上司或人事部会签字放人。你可能连新工作也找好了,待遇福利等各方面都已经商量好了。现最担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月后公司不肯放人,要是公司不肯放人这该如何是好呀?劳动合同证明又拿不出,和公司闹翻好像又不太合适。

专家认为按公司的流程去辞职,上司与人事是不会阻碍你换工作的,除非你是重要的人才,那公司就极有可能会再三挽留你。要辞职的你要知道递交辞职申请并不代表生效,一定要了解公司的辞职流程。

一般公司辞职都会有固定格式的辞职申请表,要填写此表的正是有意辞职的你,辞职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交给直属上司、部门主管签字,待主管签好字后再上交给人事,当人事部接到你的辞职申请书时也是此申请书生效之时,同时反馈了工作交接程序和具体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要离职的人注意咯,规模较大的公司在离职时还会有一个面谈环节。

递交了辞职申请书的你要向主管和人事部了解你的申请书是否已经生效,如果已经生效那就再了解一下移交工作和办理离职手续的具体时间。如果还没有签字批准的话,那就再交一次辞职申请表,表明自己坚持离职的意向。尽量做到不影响新员工的入职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不管你的去意有多坚决,都应该尽量做到“和平分手”。你虽然离开了这间公司但以后说不定还会有其它方面的接触,所以不要在最后关节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种下一个阻碍发展的隐患,递交辞职申请书后,如有机会的话可以和领导沟通一下,表现自己对公司的感谢。工作要有始有终,做好工作移交清单及具体事项的交接工作,有人说人是感情动物,所以公司不会那么狠,妨碍你发展的,特殊情况除外。如果真遇到这种特殊情况那就是收集证据,证明你是按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离职的,如果这是不行那就得及时向新公司说明自己目前的情况,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行那就使用必杀技吧,此招一出定能成功离职,觉得公司不会同意你的离职,那就提前一个月或更早,用快递或其它方式把离职通知书寄给公司吧,这种方式不需批准,只要到离职的日期便能离职。不过此招会导致闹翻的结果,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能用此招。尽量做到“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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